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等28类食品75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735批次、不合格2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杭州澜丫头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嘉兴多德福供应链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钻凤梨干,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二)湖州滨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亚麻饮(固体饮料),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义乌市妤沿电子商务商行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上善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桑葚乌梅茶,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新昌县天姥山特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新昌县雨露食品厂生产的红参薯干(果脯),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昌县雨露食品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绍兴市柯桥区华舍巧有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兰溪市达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口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嵊州市双塔路分公司销售的红薯粉丝(散装),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嵊州市双塔路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四)宁波市十鲜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购进的标称重庆升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火锅川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宁波市鄞州潘火祖兴熟食摊销售的卤猪头肉,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绍兴市上虞区道墟农贸市场朱燕熟食店销售的卤鸭腿,诱惑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绍兴市上虞区百官周彬炳熟食店销售的酱板鸭,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舟山市定海区肖海珍熟食店销售的卤猪头肉,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台州市黄岩陈坚蔬菜经营部销售的榨菜头,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宁波市鄞州潘火祖兴熟食摊销售的卤猪耳朵,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杭州市钱塘区风堂水产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杭州萧山李多鱼水产摊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杭州富阳东南百润超市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嘉善县惠民街道惠民农贸市场卞根宝水产品摊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义乌市源起超市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多菌灵、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金华市婺城区阿根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汪刺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台州市凌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婆饼(苏式果仁类月饼),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台州市凌冠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诸暨市家家福乐百货超市销售的五香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台州果阿妹食品有限公司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标称台州初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口松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重金属污染
东阳市文远超市销售的青线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舟山、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舟山、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1119
3.食品抽检合格—20251119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9日


